下列医药机构因自愿申请终止等原因未继续履行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及安徽省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要求,终止下列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公示如下:
终止基本医疗保险结算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机构名称 |
经营地址 |
类别 |
终止(解除)结算业务原因 |
宣城市靳勇中医诊所 |
银桥湾小区南门门面64栋3号 |
2025年不再续签医保服务协议 |
自愿申请终止 |
张竹林中医(综合)诊所 |
宣州区阳江港湾铭苑35—4 |
终止医保服务协议 |
自愿申请终止 |
宣城市宣州区郭佩强中医诊所 |
宣城市丽晶国际B2-6门面 |
终止医保服务协议 |
自愿申请终止 |
宣城市姚良俊中医诊所 |
宣城市区贝林阳江港湾锦苑 2幢14号 |
2025年不再续签医保服务协议 |
自愿申请终止 |
宣城同翔医院 |
宣城市双溪路36号 |
2025年不再续签医保服务协议 |
自愿申请终止 |
宣城市宣州区张韵内科诊所 |
宣州区拱极路大唐凤凰城门面8-9 |
终止医保服务协议 |
自愿申请终止 |
宣城市宣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
微信
政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