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林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以狠抓队伍建设、注重职能发挥、强化管理规范、提升硬件设施和争创文明站所为突破口,认真深入地开展普法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的各项工作,为洪林镇的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有力法律保障。
一、抓思想政治、扬优良作风
2024年,洪林司法所干警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委、政府能保持高度的一致。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人民呼声急于一切,人民疾苦先于一切”的服务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认真学习典型案例,不断的讨论交流,加强交流研讨,不断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每一位干警都能做到依法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立足本职、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1、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发挥维稳第一防线作用。
一是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二是按照“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要求,全年共召开全镇调委会及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2次,全面培训指导各调委会工作规范化运作。三是加强信息反馈、数据统计,坚持每月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全面准确掌握工作动态。2024年共调解各类纠纷100起,调解成功110起。受理达到100%,调解成功达到99%以上。
2、社区矫正流程规范,作用发挥效果明显。
社区矫正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规范业务、严密监管、强强教育。2024年月份,司法所累计接收矫正对象9名,解除社区矫正13名,2024年12月31日在册10名矫正对象。结合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制定了社区矫正分类矫正方案;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及矫正工作,走访、谈话、定期汇报、集中学习等规范运行,全面实施季度考察、考评。同时,针对每位矫正对象成立帮教小组,社会志愿者、监督人、责任人到位,逐人落实监管教育责任,实行一人一档式管理。目前,10名矫正对象认罪态度积极,服刑表现端正,生产生活稳定,没有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3、安置帮教扎实有效,真情帮扶妥善安置。
为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效多样的帮教方法,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镇目前在册安置帮教对象10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54人,解除社区矫正53人,司法所对所有安置帮教对象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指定专人实施帮教,完善年度帮教考核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
4、常态化开展普法工作,法治宣传成效显著。
制定印发了洪林镇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扎实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讲堂4次,镇领导干部带头讲法4次,组织乡镇干部参加网络在线学法和防范非法集资、保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网络专项答题。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大讲堂”活动和法律明白人入户宣传。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江淮普法行等活动,结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节点,联合综治办、派出所、妇联等部门积极的到辖区内人群集中的地方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好“开学第一课”,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普法活动,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宣茶村宣岭新村广场、七景村广场各新建成一处法治长廊。
5、法律援助有效开展,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积极发挥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作用,加大法律援助宣传,结合“法援护苗”、“法助惠民 律服千企”等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动员。全年接受法律咨询12件,每月按时将数据上报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申请法律援助事项进行初审,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使群众的合法利益受到保护。健全法律顾问制度,12个村(社区)全部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镇、村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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