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分类资助,确保应保尽保。严格落实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分类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按规定给予定额资助。年度参保集中征缴期内,将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通过信息共享传递的特殊群体身份信息,在医保系统中进行逐条维护,将特殊人员分类资助后的个人缴费数据推送至税务系统,再根据税务征缴数据回盘,比对出未缴费人员信息,定期向各乡镇(办事处)、村(社区)进行通报,跟踪联系未缴费人员,通过“15分钟医保服务圈”为其提供便捷的参保缴费服务。集中征缴期结束后,根据每月动态新增人员名单进行系统身份信息维护,同时比对出未参保缴费人员名单,通报给所在村(社区),联系督促其及时参保缴费。2024年1-7月,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居民医保33029人,其中特困4968人,低保19814人,防止返贫监测户1338人,总资助金额891.84万元,参保率达99.5%。
二是追溯核查,确保应追尽追。积极开展动态新增救助对象追溯救助核查,2024年7月,依托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主动筛查2024年全年动态新增医疗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前的就医数据共112条。充分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工作力量,通过上门入户或电话联系符合追溯救助条件的人员,去除前期已享受追溯救助的80人,已联系符合追溯救助政策的32人。
三是落实保障,确保应救尽救。每月在医保信息平台中维护新增和退出的救助对象,系统自动识别救助对象身份,医疗救助对象无需申请、无需提交材料、无需等待审批、无需垫付资金,确保及时享受“一站式”救助,应救尽救。2024年1-7月,全区“一站式”救助56147人次,救助金额2784.34万元。(区医保局 储勤飞 283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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