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牢粮食安全生产。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2023年找回流失耕地379亩,新增耕地350亩、土地增减挂437亩,水稻播种面积65756亩、午季作物播种面积28500亩,完成区级任务指标,确保粮食生产能力和播种面积只增不减,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7.9%。完善土地流转审核流程,加强村级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实现流转50亩以上面积56671亩,流转率84%。高标准完成南湖村2000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任务。
洪林现代农业示范园通过第五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评估认定,洪林镇(稻米)入选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和超禽业跻身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二十强”,被推荐申报第八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企业,现已通过公示。
二是抓实农业产业提升。紧紧围绕“四条产业链”,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稳定虾稻轮作种养面积2.8万亩;完成上海海洋大学150亩中试基地改造,通过对比种养,推广虾稻虾、虾稻稻、虾稻蟹等产业模式;争取乡村振兴资金173万元,投入自动化茶叶加工机械设备,加快推进低产茶园改造,打造优质茶叶品牌;积极推进宣木瓜、乌饭树产业落地;支持华栋公司父母代养殖项目建设,争取配套产业到村项目资金800万元;协助金钱湖牧业选址和明确发展方向。
三是抓好农民收入增加。严格落实五年过渡期和“四个不摘”要求,加大政府引导、项目支持力度,全年发展产业到户项目226户,发放产业到户奖补资金37万余元;加强脱贫人口产业贷款帮扶113户,合计贷款金额达519万余元;建成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库,共谋划项目6个1663万元。深入推进“四壮一增”工程,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三变”改革成果,2023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超500万元,经济强村达6个,分红村8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
微信
政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