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招投标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宣州区公管局做好三项建设,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其从业人员行为,提升我区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切实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强化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和督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力度,明确其权利、义务和责任边界,确保所有招标代理业务操作均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同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强有力的法治威慑力。
提升监督效能建设: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将日常监管、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此外,鼓励和支持各主体积极参与监督,构建多元化、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推动自律与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各招标代理机构发挥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通过业务培训、典型案例的学习,引导代理机构增强诚信意识,提高专业服务水平,主动适应市场经济规则,塑造良好的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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