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进一步压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宣州区公管局多举措提高监管质量,规范招投标行为。
坚持招标过程信息公开。要求招标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执行信息公示规定,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结果、中标结果等重要环节的信息必须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交易文件合法编制。对社会关注度较高、市场主体疑问较多的项目,督促招标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编制招标文件,不得设定不合理的投标资格条件以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含有任何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坚持健全招标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招标人的法律责任,坚决压实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主体责任。(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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