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州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宣城市宣州区建筑业企业在自主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履约能力。
一是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根据招标人需求,对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展“评定分离”及“联合体”方式招标,鼓励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包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在房建、交通、水利、高标准农田、电力等项目年度建设计划中明确“评定分离”及“联合体”招标的项目。
二是优化建筑业企业信用分评价机制。对政府性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优化投标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在招投标中的应用。
三是加强履约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推行采用银行保函、商业保险、第三方担保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结合企业性质,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对于信用分评价较高的企业可减免投标保证金,参与项目投标。(程诗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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