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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三量促三化”推动自行监测争先进位

发布时间:2023-08-23 16:34 来源: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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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科学、真实、有效,促使企业按证排污、达标排污,及时做好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工作。宣州区紧盯全年“双九十”考核目标任务“三量促三化”积极推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争先进位。

做优存量,重点监管常态化督促。坚持“提醒式”执法每周检查“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的数据上传情况,及时通知排污许可重点监管企业自发证之日起3个月内在全国系统平台完善相关信息,通过省平台系统发布自行监测方案,完成监测方案备案,实现监测数据联网,督促企业联网率完成率达到“双九十”考核目标,并对监测结果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截止8月底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通过微信及电话联系方式及时通知督促相关重点监管排污企业200余家次,完成自行监测数据上传,全区78家重点监管企业联网完成率达到90.25%,完成阶段性考核目标任务。

放大增量,简化管理规范化推进。督促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微信线上细致耐心的指导排污单位人员熟悉平台系统操作,及时解决平台系统填报问题,督促按照方案内容开展监测活动,及时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内录入监测数据,确保所有监测项目全涵盖、录入信息全匹配、上报数据全联网,提升平台系统有效填报率和发布率。截止8月底宣州区 “测法联动”集中督促指导辖区260家排污许可发证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并在国家平台上传监测数据,全区完成率考核数据量化排名稳步提升,其中数据联网率达到91.19%,已达到考核目标,各项数据指标位于全市前列。

保证质量,帮扶指导多元化提升。定期开展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帮扶检查把排污单位落实自行监测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每周线上检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每季度以双随机形式开展一次现场监督检查,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早查处并督促排污单位进行整改。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排污单位提报执法科室,形成监管合力;对拒不开展自行监测和发布自行监测信息的排污单位,下达书面责令整改通知,书面通知仍不改正或发现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查处。截止8月中旬宣州区累计线上巡查企业80余家次,现场帮扶检查排污单位12家,帮扶企业覆盖水、大气、土壤三大行业,行业占比100%,全面提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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