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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管局五举措促进信用提升见行动

发布时间:2023-08-07 08:38 来源: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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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创新信用服务方式,落实五项措施切实开展信用提升行动,2023年度共帮助辖区180家失信主体恢复“诚信之身”。其中,引导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48户、移出“严违”名单7户;指导申请删除行政处罚记录13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不良记录16条。另外,实行轻微差错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6户、免列“严违”名单1户。

“创新引导”防失信。加大信用监管政策法规社会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信用提升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做好政策解读,提高社会公众和经营主体对信用提升行动的认知度,预防和减少失信行为发生。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题培训6场次,深入企业送法上门786户次,走访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剖析讲解典型案例,提高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和参与信用建设意识;同时帮助企业发现经营中存在的一些法律风险,警示企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

“两书同送”建机制。为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自我纠错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机制,促进经营主体诚信经营,优化营商环境,区市场监管局建立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工作机制。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同时,送出行政修复告知书70余份。

“绿色通道”强服务。制定信用提升行动方案,坚持“积极稳妥、依法依规、主动修复”的原则,强化各所和业务科室职责分工,排查、分解、确定辖区失信拟修复的经营主体名单,为符合修复条件的经营户开辟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引导辖区经营主体积极参与信用提升行动,切实加大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帮扶力度,助力重塑信用。

“容缺容错”促修复。引导“容缺”修复,对首次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已经补报上一年度纸质年度报告并公示的,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即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实行轻微差错免列异“容错”修复,对相关主体公示信息首次出现轻微差错、不影响社会公众对企业经营状况正确判断的,非主观故意导致的填报马虎或操作失误、且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企业主动进行整改纠错的,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尽量不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减少对企业轻微失信约束。

“审慎监管”添助力。一是根据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要求,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按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低风险企业无事不扰比例达90%以上,提高经营主体获得感。二是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激发市场活力。辖区1户老字号食品生产企业今年因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在1年内受到3次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拟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和列入“严违”名单的决定,但综合考虑企业涉案产品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并且企业通过本次事件也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且整改到位,通过集体讨论,采纳区直各部门会商会的意见,最终作出不予列入“严违”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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