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新格局,宣城市宣州区公管局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修复办法(试行)》,主动作为,为投标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提供新路径。4月7日,宣州区完成首例投标人不良行为修复,提升了投标人信用水平。
设立不良行为台账。对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进行全面摸底梳理,了解产生不良行为产生原因及披露时间,明确符合修复条件的投标人及修复的时间节点。
主动引导企业修复。有针对性地送政策上门,进行不良行为修复指导,提醒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准备修复材料,激发投标人自主守信意愿,让投标人及时了解并用好不良行为修复这一利企惠企政策。
便捷办事流程。通过线上指导、邮寄提交和网上办理等流程为企业提供便利,切实帮助投标人建立良好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走稳规范投标之路。
作者(程诗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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