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两定”医药机构的服务与管理,宣州区出台多项举措,齐步并进,多角度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全方位规范医疗保障服务行为,广深度切实维护参保群体的合法权益,实现协议精细化管理,提升基金使用效率。
“建”机制,“立”规范。建立规范化机制细则,制定《宣州区医药机构申请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引入竞争、择优定点,健全协议管理制定,规范“两定”机构出入准则、动态管理,确保机制合理、程序规范、全程可溯、结果公开。
“精”管理,“细”服务。精细化服务协议管理,在省局最新协议版本的基础上,结合宣州区区域实际,不断精细化医保服务协议内容,同时对“两定”医药机构服务质量和内容等进行细化、量化和标准化,增强服务质量和内容的可操作性。
“完”考核,“善”办法。完善年度办法考核,让结果实地应用。制定《宣州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宣州区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办法(试行)》,根据“两定”医药机构执行医保政策、履行服务协议等情况,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实地检查、抽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采取线上、线下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两定”医药机构年度考核评价工作。
“增”稽核,“强”监管。增强日常监管稽核,出台《宣州区基本医疗保险两定机构稽核工作方案》,采取日常稽核、专项核查等方式相结合,并充分应用智能信息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强化对“两定”医药机构的协议服务行为监管,保障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保险事业稳定和发展,防止医保基金的流失,提高医保医疗服务管理质量。
2023年度,全区范围内续签医保协议管理的“两定”机构共计552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99家(含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定点零售药店25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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