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受理办理各类行政案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5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助力法治宣州建设。
一是复议为民促和谐。立案时,与申请人充分沟通、明晰法理;办案中,电话调查、现场调查、案件调查会、听证等多种方式查明案件事实;决定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审理职能,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二是复议监督显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实体和程序上对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全面审查,依法作出维持、驳回申请、确认违法、撤销等复议决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复调对接有机制。执行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度,避免群众多次跑。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加大调解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行政争议解决方式,依法及时就地化解行政争议。
四是复议便民有创新。以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依托,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解决争议、化解矛盾纠纷,,让行政复议工作更贴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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