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强化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近日,宣州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宣州区已完成备案准许销售的企业共86家。此次检查一是查进货渠道,查看供应商的相关资质和产品的注册批准和合格证明文件等,督促企业从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生产经营企业购进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二是查内部管理,督促企业做好进货查验和销售等记录,确保相关记录满足可追溯要求;三是查储存条件,监督指导经营企业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确保产品运输、储存条件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四是查信息上报。确保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销售,在“安徽省药品零售登记与动态监测系统”收集上报相关信息。
截至目前,共有32家企业从事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销售业务。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督促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单位强化主体责任,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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