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临救力度。及时将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纳入临时救助范围,解决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今年1-7月,全镇共救助17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共计7.82万元。
二是规范操作程序。遵循及时、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明确救助对象,镇、村开展调查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公示,严格做好材料的收集、调查及民主评议等工作,扎实开展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程序。针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紧急困难对象简化手续,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提高救助时效性,做到应救尽救,确保困难群众救助有门。
三是完善救助制度。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确保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着力缓解临时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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