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坚持不懈推进乡村建设,努力让广大农村居民也能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近期我局在一些乡村人居环境等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由于未进行规划设计,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未进行规划设计,根据以往经验做法结合现场情况编制招标清单。工程实施中没有明确的建设标准,工程造价难以有效控制,产生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其次,由于未规划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内容调整较大,未履行相关集体研究程序。最终结算造价以合同总价控制,未能按实际发生进行工程计量及结算。还有,由于未规划设计,缺乏统筹考虑,建成后拆除,工程管护不到位,造成损失浪费。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因此乡村建设应规划先行,谋定而后动,夯实筑牢农村现代化基础设施支撑,让农村成为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
1、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根据村庄自身特点编制乡村规划,在此基础上深化优化设计文件,主管部门可以探索建立标准图库、造价指标库。准确、全面的描述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以此作为工程施工及造价控制的总指引。
2、统筹兼顾,提高前期准备工作深度。尽量减少、避免变更的产生,工程变更确需发生时应当经济、合理、必要、及时,并履行集体讨论等变更程序,做好隐蔽工程验收。
3、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现场监管。工程量应当按照现行工程计量规范计取,因工程变更等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并及时、完整,附相应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原始资料、照片等影像资料。
4、凝聚各方力量,提高投资绩效。充分调动广大党员、代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监督、维护,建立工程交付使用管护责任机制,使乡村建设项目发挥长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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