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学前教育促进民生工程建设成果,宣州区多举措做好新建幼儿园建后管养工作,为全区学前教育事业提供更好保障。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区教体局和各公办幼儿园是新建幼儿园管理建后管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和管理新建幼儿园养护资金,监督新建幼儿园后续建后管养工作,并作为考核各幼儿园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责权明确、分工明确、奖惩明确”。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宣州区出台《宣州区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管养暂行办法》推行养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幼儿园校舍和设施设备安全使用,更好发挥项目效益。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建后管养经费是确保园舍安全、延长使用寿命的物质保障。各幼儿园年初根据在校人数、校舍生均面积、单位造价、使用年限等因素,科学合理安排园舍养护所需经费。新建幼儿园建后管养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各级财政、审计、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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