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宣州区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局部署,着力推动国家和省集采成果落地惠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缓解医保基金压力。
一是汇编集采药品目录清单。根据国家集采药品的批次进行动态调整。对集采药品的文件依据、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中选价格、医保支付标准进行汇集、公示、印发。实现国采药品回款周期不超过30天;省采药品回款周期不超过90天。先后向区级医疗机构拨付国家集采药品预付基金总计165.87万元。
二是强化药品使用管理。将中选药品的使用纳入对医疗机构的医保总额预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考核监督确保药品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国家六批次集采和省药品谈判、高值耗材和临床检验试剂集采全部落地实施,第一至四批国家集采药品全部超额完成约定采购量,平均完成比例达210%,其他批次集采药品均按序时进度完成,年节约医药费用支出约1900万元。
三是加大平台监测分析。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区医保信息平台,对集采中选药品在全区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率、配送率、使用率进行跟踪管控。发挥平台“情报站”的功能,加大对采购、配送、回款异常情况的专项调研督查,及时通报调度。督促药品配送企业及时配送;督促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畅通入院渠道,按序时进度合理采购药品,确保完成合同用量。
四是完善供应保障机制。为确保国家谈判药品顺利落地,我区第一时间建立国家谈判药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双通道”供应保障机制,先后公开遴选5家谈判药品定点药店,实现区域全覆盖,实行“一站式”结算管理。2021年,参保人员累计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报销25人次,共发生药品费用13.28万元,医保基金支付9.29万元,平均报销比例70%。(区医保局 王传福 283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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