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集中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规定,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周王市场监管所开展烟花爆竹限放禁售工作,切实保障公共安全,防止环境污染。
一是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按照普法要求,扩大宣传受众面,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展板、悬挂横幅、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限放禁售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认真巡查,排查隐患。组织开展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摸底排查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产品包装、标志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情况。
三是加强协同配合,科所联动。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无证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立即将违法线索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同时抓好相关案件的通报、移送、公示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区质量科、执法大队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产品进行抽检,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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