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发挥民政职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
合法权益
宣州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重点,认真宣传贯彻《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民政职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缓解低收入妇女儿童群体生活困难 。通过加强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狠抓政策落实,确保低收入妇女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社会救助。2021年我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为18255人,其中女性7501人,未成年人1346 人,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年均月补差水平提高了 39.18 元;享受城镇低保3886人,其中女性1679人,未成年人260人,城市低保补助水平年均月补差水平提高了41.61 元。
依法开展婚姻、收养登记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严把婚姻登记关,保障妇女在婚姻登记过程中权益不受侵害。2021年共办理结婚登记4540对、离婚登记1565对,补发结婚登记 1873对、离婚登记330对。多部门联合设立了“婚姻调解室”,以民政窗口为主导,负责矛盾纠纷调解及疏导工作。全年累计共接待离婚家庭夫妻 478 对 956 人,调解成功 53 对 106人,调解成功率达 11 %。严格执行《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服务水平,做好我区收养登记工作,2021年办理收养登记8件。
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及孤残儿童关爱帮扶体系。印发了《宣城市宣州区2021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全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集中走访活动,做好助学资金保障,举办区级《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截止2021年12月,全区享受孤儿基本生活待遇199人,其中孤儿3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8人。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标准和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散居孤儿供养基本生活标准1092元/月/人,集中供养孤儿生活保障标准1510元/月/人。共发放生活补贴 271.2968万元。(区民政局 朱璐萍、温岐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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