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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12-22 10:21 来源: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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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攻坚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区委主要领导对全区非煤矿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批示精神,结合《宣州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以及《宣州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11月8日-12月17日对我区在生产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一次多部门联合安全生产专项攻坚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 企业自查自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根据《宣州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为不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自主管理企业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11月8日-11月20日我区内11家在生产非煤矿山完成自查自改,企业并将自查自改检查表,以及整改相关材料送至我局进行存档备查。自企业开展自查自改以来,企业对标对表共检查各类安全隐患19条,19条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企业隐患整改率达100%。与此同时,在企业自查自改过程中,区应急管理局结合日常执法检查不断督促和帮助企业解决检查过程中遇到的老大难问题,不断推进自查自改进程。

  • 属地政府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根据《宣州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以及贯彻落实属地政府部门监管责任,11月8日-11月20日企业自查自改期间,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专项检查,不断督促企业持续推进自查和整改进度截止目前涉及在生产非煤矿山企业的属地政府部门已完成检查督查,并在属地政府的不断推动下,企业所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 多部门联合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

    依据《宣州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局主要领导的安排,12月6日-12月17日由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丁卫银同志带队,会同区经信局、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以及非煤矿山行业专家,对我区11家在生产非煤矿山企业逐矿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本着服务企业的宗旨,将专项联合执法检查与日常监管执法相统一,对标对表分职责进行检查,确保了执法检查的专业化水平。同时,检查时由领导带队紧盯现场一线,扫除现场隐患,确保专项检查落到实处,并提出要求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年终我区非煤矿山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大环境。

  • 专项整治成果

    通过一个半月的专项攻坚整治下达现场执法记录1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检查各类隐患84条(其中车辆运输类11条,火工品使用类6条),更换各类手续不全运输车辆53辆。此次检查进一步扫除了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安全隐患,特别在车辆运输、火工品使用等方面得到进一步的规范,提升了企业依法管企的能力,压实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夯实了属地乡镇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理清了各部门之间的监管职责,促进了多部门之间的交流,融合了多部门之间联合协作的机制,确保了我区非煤矿山年终的良好收官。

  1.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巩固联合专项整治成果,区应急管理局将持续督促企业整改,力争年底完成所有隐患问题整改;同时将持续推动和落实《宣州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收好攻坚年的收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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