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应急函[2021]437号)、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宣城市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应急[2021]58号)要求,制定宣州区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工作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卫银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程乾飞 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王祥宇 区应急管理局基础一科科员
姚国齐 区应急管理局基础一科科员
徐永新 区应急管理局注安工程师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对宣讲活动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促宣州区非煤矿山企业参与宣讲活动,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2.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内容、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活动,提升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3.组织宣州区非煤矿山企业心得体会的评选,择优报市应急管理局参加优秀文章的评选。
4.组织专题宣讲活动,重点对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宣讲和对我区2010年以来所有非煤矿山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深度剖析、警示。
5.做好活动全面宣传、教学课件录制和工作总结,烘托活动氛围。
6.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报道,形成舆论宣传合力。
三、时间安排
活动从11月起,至12月底前结束。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11月上旬,为工作方案制定和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工作实施。11月,组织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参加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四个专题的宣讲,每个专题0.5天,时间初步定于每周五9: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2月上旬组织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参加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专题宣讲,聆听市应急管理局对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宣讲,同时市局邀请“微安全”系统承建单位负责人丁华,对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建成运行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智慧信息系统一—“微安全”进行宣讲。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2月上旬,区应急管理局将通过现场会议形式进行专题宣讲,开展一次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重点对我区2010年来所有非煤矿山矿山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深度剖析,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具体宣贯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工作总结。12月14日各非煤矿山将参加宣贯的情况总结报区应急管理局,15日前区局将工作总结报市局。
四、主要对象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各非煤矿山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迅速行动,确保准时参加各级宣讲教育活动,遵守各级宣讲会场纪律,确保教育活动的质量效果。
(二)各非煤矿山要积极动员,认真布置任务,组织相关人员特别是非煤矿山企业矿级领导要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于12月13日前报送区应急管理局1篇以上高质量心得体会。
(三)各非煤矿山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以达到矿山企业真正受启发、全体员工得教育、宣传活动见效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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