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燃气使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文昌镇城管执法中队、城建办工作人员检查镇区燃气经营场所、餐饮燃气使用场所及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燃气使用单位18家,排查安全隐患3处。检查发现,大部分餐饮业能够按照小餐饮消防安全规定开展整改工作,但还存在液化气钢瓶放置不合理、营业执照及管理制度未上墙、个别灭火器过期未处理等问题,检查人员当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现场督促整改。
一是广为宣传,增强意识。向镇辖区燃气经营场所2处、餐饮燃气使用场所15处及建筑工地1处发放告知书,宣传燃气安全注意事项、使用规范等,提高各单位自我保护认识和公共安全意识。
二是逐户走访,督促整改。逐户走访,检查燃气罐、燃气软管及用气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等,填写《文昌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对不符合使用标准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整改,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立即完成整改并提交《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三是强化监督,长效监管。通过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监督餐饮经营单位规范用气。对辖区存在问题的餐饮经营单位限期责令整改,并且开展每周一次回访,落实整改,对屡教不改的经营者收缴燃气使用设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燃气经营场所、餐饮燃气使用场所及建筑工地施工安全。
珍爱生命,防患于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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