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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严、明、清”做好医疗保障社会监督

发布时间:2021-06-04 08:27 信息来源:宣州区政府(办公室) 作者:区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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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医保监管新格局,近期,宣州区严格要求、规范流程、厘清职责,面向社会公开征集15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

     “严”要求。明确标准,严格聘任条件,确保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具备履行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等。

      “明”程序。规范流程,在部门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征集公告,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根据申请人的专业、从事工作、综合素养等情况开展审核。审核合格后将进行公开公示,并颁发证书。截至5月20日,共27人参与报名。

      “清”职责。厘清监管边界和规则红线,要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对医疗保障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保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医药服务、使用医保基金,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等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及时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行为。积极宣传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相关知识,及时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咨询意见、建议等,确保真正有效发挥医疗保障社会监督的作用。

        下一步,宣州区将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力量,完善监督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切实发挥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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