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办理残疾证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
答:网友您好,残疾证办理具体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咨询。
办理具体程序:
(1)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2)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由办证人员核对,申请材料齐全,且信息属实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于填报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残疾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按县级残联要求,到指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包含:初次申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申请重新进行残疾评定的;残疾状况发生变化的;出现对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举报的;对原评定残疾类别、等级有异议的。)
(4)公示。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由县级残联委托乡镇街道残联或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类残疾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5)审核。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6)发证。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资料存档,长期保存。
(宣城市残联:0563-3029610;宣州区残联:0563—3035143;郎溪县残联:0563—7015812;广德市残联:0563—6042211;宁国市残联:0563—4023325;泾县残联:0563—5022709;绩溪县残联:0563—8162291;旌德县残联:0563—860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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