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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姚***

“拆迁范围内“危房紧急修缮申请

发布时间:2022-09-19 14:19:10责任单位:区政府浏览量:4884
关于9月6日我就“拆迁范围内“危房紧急修缮申请”的办理回复信件,内容不符合事实情况,没有调查事情具体情况,就说已经处理,我们不能认可,不存在“二次拆迁”,我婆婆吴月华没有享受拆迁政策,名下没有过任何房产,请领导调查清楚在回复,不能就一方言谈就说什么是什么,要有证明,2006年那时拆迁政策是就”房屋面积“拆迁,不按”户籍“计算,房屋仅仅有30多平方,所以婆婆吴月华并未享受到拆迁安置。
不允许“翻改扩建”,我们并不是要”改“和”扩“,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维修加固,这样是不是不用申请,可以自己动工的?请领导给予指示,我们近3个月来说的都是”维修加固“,请看清楚,谢谢领导,麻烦领导及时回复为感!
回复单位 区政府 2022-09-23 15:37:00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澄江办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二次拆迁问题



经调阅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提供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查证吴月华、李叙龙户已于2006年享受过集体土地上拆迁安置政策,目前确属二次拆迁。该户原房屋位于莲花塘庄西村,建筑面积65.21平方米,安置方式为产权调换,置换章村高压线以南A5#407室安置房一套;原协议注明:“该户儿子结婚未生育,户口目前有4人”、“乙方土地征用款未到位,不予拆房”,以上两条可以确定该户第一次拆迁时为集体土地上拆迁户。



另经项目组查证吴月华户籍所在地为飞彩办莲花塘社区太阳组,在2006年前已迁出庙埠村河上滩组,不符合应安置人员条件。



(二)关于造纸厂棚改项目红线范围内房屋修缮问题



征迁红线范围内房屋修缮问题,需向村社区及街道申请,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查看后,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可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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