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章***
网友您好,您反映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符合二次报销政策:
(一)普通人群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个人自付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
1.起付线。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为1.5万元。
2.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5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60%;5万元—10万元段,报销比例65%;10万元—20万元段,报销比例75%;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80%。
3.年度支付限额。一个保险年度内大病保险基金报销封顶线为 30万元。
(二)特殊人群
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按规定实施倾斜支付,起付标准降低50%(75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三)异地就医
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的,执行参保地待遇保障政策。参保人员在参保地省内市域外就医的,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省外异地就医的,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 10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感谢您对区医保局的关心和支持!如您有相关医保政策咨询,可拨打电话:0563-2829817。
政务
微信
政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