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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陶***

关于女性生育保险的领取

发布时间:2023-10-23 16:03责任单位:宣州区医保局浏览量:1930信件来源:区长信箱
我想咨询一下,交了几年的生育保险,现在怀孕了,但是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不佳,如果生产之后公司不能继续经营,自己一时间也找不到工作,生产后6个月如果不能继续缴纳社保,就不能领取生育津贴了吗?宣城的生育津贴必须要生产后6个月才能申请吗?另外一个问题是肚子的宝宝怎么买城乡居民医保呀?
回复单位 宣州区医保局 2023-10-24 17:10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 关于“女性生育保险的领取”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生育津贴:根据宣医保秘〔201959 号《关于印发宣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用人单位按7.0%的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且于女职工产后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女职工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后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的,女职工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按参保单位实际缴费月数计发生育津贴。

二、关于新生儿参保:新生儿需先落户,再以居民身份信息参保登记缴费(微信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地方专区选择“宣城”,点击“服务”-“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根据要求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完成参保登记;选择“城乡居民(税务系统)缴费”或“城乡居民(个人共济账户)缴费”完成缴费。两种缴费方式选择一种完成缴费即可,请不要重复缴费;若选择“城乡居民(个人共济账户)缴费”,需先点击“服务”-“个人账户共济家庭成员绑定”进行家庭成员绑定,绑定成功后方可进行“城乡居民(个人共济账户)缴费”。  新生儿出生90天内(含)参保缴费的,缴纳个人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参保缴费的,缴纳个人参保费用,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联系方式:0563-2831091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