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3249733/201704-00009 | 内容分类: 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共资源配置 > 工程招投标 > 违规违约处理 |
文 号:无 | 发文日期:2017-04-07 |
语 言:中文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著录日期:2017-04-07 | 生成日期:2017-04-07 |
名 称:关于对安徽颍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处理的告知函 | |
主题分类:其他 | |
关 键 字:建设 告知 | 生效日期:2017-04-07 |
关于对安徽颍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处理的告知函
时间:2017-04-07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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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颍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标的宣州区向阳街道板桥村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Ⅰ标段于2017年2月6日发放中标通知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合同签订前需向宣州区财政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经我局调查了解,发现你公司至今为止仍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依据宣区政办秘[2016]86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现告知你公司暂停6个月在宣州区范围内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资格(执行时间至2017年9月30日止)。
特此函告
2017年3月31日
抄送:宣州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宣州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