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若干意见

[ 信息中心 ] [ 2007-12-6 9:26:18 ]
 

宣区发〔2007〕3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公安部关于“三基”工程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公安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基础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

    1、增加警力总量,推进警力下沉。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十一五”末全区公安编制与人口总数比例达到万分之十。立足实际,进一步整合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精简人员,充实基层,确保全区基层一线实战所队警力占总警力的85%以上。同时,采取必要措施,切实缓解基层民警职级待遇偏低问题。在公安机关探索建立文职雇员制度。按照“政府聘用、规范培训、公安使用”的原则,管理使用好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协助民警开展治安防范、治安巡逻及服务群众等工作。

    2、以派出所为重点,切实增强基层所队实力。进一步调整公安机关警力配置,充实基层所队警力,到“十一五”末,城区鳌峰、济川、西林、澄江4个派出所警力分别达到30人以上,建制镇派出所警力分别达到15人以上,农村派出所警力分别达到8人以上;以责任区刑警队等级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刑侦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巡警大队警力。加强基层所队办公用房、交通工具以及装备配备等基础建设。2008年底前,全区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民警按《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配齐单警装备。

    3、建立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基层绩效考核体系。完善基层所队等级评定办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基层所队绩效考核机制,全面清理基层所队台帐。2007年底前全面建立电子台帐,日常工作(含专项行动)原则上都要实行网上检查;建立年终综合考评机制和民警绩效考核办法,合理评价民警工作绩效,并与民警晋职晋级挂钩。

    4、建立健全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任职资格制度和选拔任用制度。坚持干部从基层选拔。区公安分局领导干部应具备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公安部委员会组通字[2006]4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担任正职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政法、公安工作经验;担任副局长的,应具有在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领导岗位任职3年以上的经历。基层所队长应从基层一线民警中选拔。落实“三长”(派出所长、刑警队长、巡警队长)任职资格培训制度。

    除特殊岗位外,新录用民警一律分配到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机关进人一律从基层选调。

    二、以社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依托,全面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

    5、深入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逐步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社区、农村警务工作机制。城区原则上以社区为单位划分警务区。今年年底,城区18个社区全部建成标准化的警务室,并按照一名民警管理3000名实有人口标准配备社区民警。在农村,根据辖区规模大小、人口多少、治安状况、警力数量等因素,科学划分警务区;要把农村警务室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先行试点、积极推进”的要求,加强农村警务室建设。年底前,优先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以及人口较多、治安复杂地区的警务室建设,先行开展驻村警务工作;到“十一五”末,全面开展驻村警务工作;健全农村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普遍建立各种形式的农村群众联户联防的巡逻防范队伍。

    6、建立健全警务室工作机制,确保社区和农村警务健康持续发展。制定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规则,明确警务室民警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保障机制,保障警务室的办公用房,做到统一标识;优先保障警务室的经费和警力需求,适当提高警务室民警的待遇;合理规定警务室民警的工作年限,优先考虑警务室民警的晋级晋升。

    三、以信息化为载体,以实战化为目标,全面加强公安基础业务工作

    7、全面加强维护稳定业务基础工作。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控制,进一步强化反邪教业务基础工作。

    8、全面加强打击犯罪业务基础工作。以“金盾工程”建设和应用为载体,加强刑侦阵地控制基础工作,积极构建刑事情报网络。围绕实现“现场必须勘查、质量必须保证、鉴定必须准确”的总目标,进一步加强刑事技术队伍建设。加强禁毒专业队伍建设,完善禁毒工作机制,深入推动禁毒人民战争。进一步加强治安、经侦、行动技术等打击犯罪业务基础工作。

    9、全面加强治安管理业务基础工作。加强实有人口管理,全面完成派出所基础信息系统升级和信息首次采集任务,建立健全基础信息采集、维护的长效机制,确保采集信息“完整、准确、鲜活”。以旅店业信息系统建设为抓手,创新出租房屋、留宿洗浴场所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流动人口管理新机制。加强对高危人群、工作对象的动态监控。以公安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为载体,加强对危险物品和其他特种行业、重点阵地的规范化管理。探索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人”的社会化管理模式,加强对境外在华人员的管理,提高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水平。加强和规范保安服务工作。

    10、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理念,探索建立现代警务机制。加快情报体系建设,建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机制。抓紧完成情报信息研判队伍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模式并实现运转流畅。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推进技防建设,构建社会治安防控新机制。

    11、改革基层所队勤务模式和勤务制度。各警种围绕实战需要,科学实施值勤制度。灵活采取警组、探组、巡组等小单元战斗建制和警区制,提高基层和一线民警值勤与协调作战能力。推行弹性工作制、主副班制、错时工作制,推行科学、实效勤务,最大限度把警力部署在案件高发、防范薄弱、便民服务的时段和部位上,让民警走上街面、深入社区、融入群众。

    12、进一步提高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明确基层所队工作职权、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和协作机制,科学、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机关与基层之间、基层所队之间的关系。积极推进基层所队岗位标准化建设,编制基层所队执法值勤工作岗位责任说明书,明确民警的工作职责、流程、标准和执法依据、权限、责任,形成科学规范、长期管用的所队执法值勤工作标准规范体系。

    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公安队伍整体水平

    13、坚持政治治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忠诚为警魂。永葆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14、坚持依法建警。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的具体实施意见,促进公安队伍建设科学化、正规化、法制化。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设置教导员、指导员。建立案件主办责任制、执法档案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2008年年底前,建立执法资格认证和升级制度,推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错案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

    15、坚持苦练基本功。创新公安民警训练模式,在训练实效上下功夫。建立公安教育训练经费保障机制,教育训练经费纳入财政保障。全面落实“三个必训”制度,确保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不少于15天集中培训时间”。建立岗位练兵和养成训练激励约束机制,将民警训练绩效纳入年终综合考评,作为民警晋级晋职的必备条件之一。

    16、坚持从严治警。坚决贯彻“五条禁令”、“四个坚决”及“九要九不要”,加强民警养成教育,从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抓起,培养公安队伍良好的纪律作风。以创建“无违纪基层所队活动“为抓手,推进基层所队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建立并落实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查处公安队伍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持公安队伍的纯洁。

    17、坚持从优待警。坚持农村高于城区,基层高于机关的原则。关心基层公安民警的工作和生活,切实提高基层公安民警的政治生活待遇。认真贯彻落实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1号)精神,把提高公安民警执勤岗位津贴标准的政策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建立健全民警维权机制,全面实行民警休假制度、定期体检制度、因公负伤快速救治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救治保障机制。

    五、建立警务保障机制

    18、积极推动公安机关公用经费达标。2007年,区公安分局公用经费力争达到全省最低保障标准。

    19、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经费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逐步解决基层所队基础设施建设不达标问题。

    20、加快无房派出所建设。2007年底前,无房派出所全部完成办公用房建设任务。

    21、完善基本装备建设。派出所的交通、通讯、勘察取证器材、单警装备、办公设备等装备达到部颁标准。2007年,解决派出所无车辆、无电脑、无刑事勘察箱等基本装备。2008年,包括单警装备在内的各项装备配备全部达标。

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
2007年12月6日

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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