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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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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供销社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00:00 来源:宣州区供销社 字体:[ ]



2021年,宣州区供销社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各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截止2021年底,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1年区社政务公开办搜集整理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发布公开。据统计,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33条,其中机构领导12条,政策法规44条,政策解读2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8条,规划计划14条,财政资金11条,监督保障15条,回应关切16条,精准脱贫情况5条,应急管理19条。截至目前,区社未发生政务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未接到关于政务公开的举报、投诉,未有政务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来,区社牢记为“三农”服务的宗旨,理顺组织体制,强化服务功能,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最新要求,重新修订《宣州区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答复符合程序。2021年度区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区社严格政府信息审核报送,严格内容审核、实效性审核、保密性审核、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鉴于目前工作实际,区社未开通政务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均依托宣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完成。

(五)监督保障。为确保工作落实,区社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媒体和上级部门等各方面的监督,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反映群众关切,确保公开形式便民利民,确保公开程序规范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1年区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政府其他部门相比,供销社职能弱化,主要侧重于机关事务和为农服务两方面内容,且在为农服务方面,供销社无审批、办事等权限,导致公开事项面窄,内容偏少。经分析总结主要存在以下二方面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亟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发布内容较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政务,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在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的前提下,对政务公开目录及时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三审”制度,规范每个审批环节审核内容,明确每个流程的审核职责。四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