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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村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00:00 来源:沈村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布沈村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间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报告可在附件中进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沈村镇党政办联系(邮编:240000,电话:0563338112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沈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各级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全年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心热点及切身利益,推动惠民补贴向村务公开延伸,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截至202112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0条,有效提高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聚焦权力配置运行,用权公开进一步加强。

一是有效落实权力配置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主动认领我镇2021年权责清单,按照配置公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要素,依法公开各级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三定”职责,内设机构情况,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

二是有效推进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坚持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每季度将本季度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及时公布在政务公开网上。同时,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政务信息公开解读回应等机制,全面规范政府权力运行过程制度,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积极建设政务公开专区。

三是有效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根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完善相关公开信息。

    (二)聚焦重点工作,政策解读回应进一步加强。

一是推进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公开。将年初定的目标任务分解,对推进时限、负责人及监督电话进行公示,按季度发布工作推进情况。

二是发布本级政策文件。针对防汛抗旱、推进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本级及上级政策,并围绕侦测开展解读,公布解读咨询方式,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三是有效推进预警信息公开。近期气候变化多端,夏季雷雨天气多、入冬遇寒潮,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公布各类预警信息,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聚焦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有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逐项对照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打造集信息公开、服务展示、查阅办理于一体的政务公开线下服务平台。二是有效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新《条例》,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定期抽查,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线上系统、电话咨询、邮箱信件、当面申请等受理渠道,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同时,为加强社会评议监督,结合职责权限和本级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项目推进中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对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逐件解释说明。

2、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适应群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监督意识不断增强的形势,2021年沈村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以及设计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事项、政策、措施等,加大各领域政务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1年政务平台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3、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多项措施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主动公开保权益。一是主动公开保权益。为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我镇结合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逐条梳理、逐条落实责任到各站所,全年共主动发布信息440条。二是主动回应显担当。结合今年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我镇充分调查研究、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针对群众关心的疫情、疫苗接种问题,及时主动回应,为群众提供及时权威信息。三是主动整改促两化。我镇积极适应区级政务公开栏目整合工作,根据最新标准,主动整改问题事项,为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4、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作用,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力度;二是通过信息公开栏对外公开群众关切的各类需求信息,在为民服务大厅展架上放置各级信息公开公报供群众查看;三是公开监督渠道。政务信息由镇政府办统一收集汇总上报通过政务公开发布,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四是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在为民服务中心开设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政务公开查询点,群众可自行查询并填写依申请公开内容,提高了群众的参与感。

5、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在工作考评方面,我镇每季度按照上级反馈第三方评估测评结果及时对接上级部门,将出现问题原因进行总结并传达到对应部门,强化了问题整改。

二是在社会评议方面,我镇对涉及重大决策方面事项征求群众意见,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对群众隐私信息采取了保护措施,切实保护了群众的隐私。

三是责任追究方面,2021年我镇未出现被上级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质量水平有待提高。在公开政务公开具体项目要素上还需进一步细化,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公开渠道多样性与便利性还不够平衡,个别信息碎片化发布在各个平台,群众获得信息的精准性、时效性还有待加强。

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务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各部门未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有待提升。对本级及上级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解读材料的质量还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对政务公开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法定性理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做到带着问题参加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大部门合作,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水平。对标解读质量高单位,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与其他各部门多沟通,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

  三是进一步加强督查反馈整改。对每季度区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及时弄懂传达准确公开要素,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