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局办公室为牵头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是严格审核,及时公开发布。我局遵循“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对政府信息予以严格把关,在公文拟定时就确定文件是否主动公开,做到依制度、依程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通过宣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公开各类信息369条。其中,人事信息类6条、政策法规类19条、建议提案类13条、决策部署落实类6条。人事信息、提案议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均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规范性文件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4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政务公开培训开展不足,未能及时发布本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接下来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二是切实加快信息公开速度,对能公布的第一时间公布,准确把握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利用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