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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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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00:00 来源:宣州区统计局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宣州区统计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宣州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鳌峰东路178号,电话:0563-3022967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宣州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统计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分析服务,圆满完成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任务,主动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统计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填报标准。主动公开了统计有关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机构设置、行政权力运行、行政执法、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333条。全年共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21条;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立改废21条;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142条;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情况、专项资金、部门项目信息16条,其他信息13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务信息

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三审制”发布机制,严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水平。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区政务公开办网站集约化建设统一安排,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集约化改版升级,进一步优化了信息公开网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对区政务公开办测评中的扣分项,逐项落实分解,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五)监督保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和分工的变动,强化人员力量配置。适时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区政务公开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研究部署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把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求全局人员抓好对《条例》的自主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3

3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审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6695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频次和深度不够,主要负责人解读偏少,针对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主动回应不够等;二是公开方式比较单调,主要以文字形式公开,缺乏用图表、音视频等其他公开方式;三是公开内容不够宽泛,公开的时限不太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工作管理方式方法,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经济发展热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精、准、细、快。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及时发布各类统计信息,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三是提高统计信息公布的时效性,每月及时公布各专业统计动态信息和专业分析,每季度公布季度数据分析,同时及时公布各类普查、调查工作动态,为社会各界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信息和分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