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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00:00 来源:宣州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由宣州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规定,制作统计数据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公众可在宣州区政府门户网站(www.xuanzho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3027267;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宣州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省、市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在加大“五公开”制度建设力度,全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扩大政务公开受众面,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等方面开展工作,着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针对性,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和规范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政府信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存在的发布不规范等问题,书面或电话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并督促整改。截至1231日,区本级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80条,发布规范性文件7个,其他文件8个,政策解读70个,决策公开302条、执行和结果公开130条、管理和服务公开341 条、重点领域公开条1824条、新闻发布46条、回应关切128

2、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明确工作任务。围绕新修订的《条例》这一条主线,对照省政务公开目录指引,制定本单位的公开目录,确定责任科室,形成层层抓落实,人人抓落实,事事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对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量化指标,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将“五公开”嵌入公文办理、会议办理程序,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三是扩大公开载体。将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制《宣州区人民政府公报》4期,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部分街道社区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提供赠阅。四是协调联动。协调网信部门,对全区35个政府系统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巡查和月度抽查。同时,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纠错改错。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进一步规范申请渠道:①通过互联网在线提出申请,增加了温馨提示。申请人可以在宣州区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发送即可。②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对申请受理登记、审查告知、办理答复、交办督办、咨询审核、资料归档等环节做出更加细致的要求。

3、进一步推广依申请政府信息标准化答复文书。11月份全区政务公开培训会上,全面详细讲解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极大地提高了全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19年,区本级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全部按时办结;行政诉讼2件,复议2件,均未被判撤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同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信息公开载体。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的要求,升级区、区直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省市要求完成了向宣城市政府网站群集约化建设。二是设计个性化专题。制作2019年宣州区政务公开要点专题页面,整合“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重点民生领域”等信息发布资源,全面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实效;开展个性化试点政务工作,从我要上学、我要医疗、网上中介超市等三个方面开展个性化政务公开;对照国家、省市发布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选取救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义务教育四大领域、24个子栏目,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和要素,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三是做好“智慧公开”试点建设。从互联网+政务、事务、公开入手,打造具有“宣州特色”的“智慧公开”。利用已覆盖至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外网,落实“政策进社区”,基于街道、社区的电子触摸屏、自助服务区、依申请公开查询点等终端提供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政务公开服务。融合“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线下帮办认证和线上自助服务,分批推出社区“一次办结”清单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社区综合窗口,真正做到群众办事不出社区。

(五)监督保障。

一是贯彻落实新条例宣传工作。区政府办主任多次在办公室各类工作会议上学习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建立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栏,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强化保障。建立“月、季、年”更新机制,引入第三方考评,对市政务公开测评反馈结果,限时完成整改并公布整改结果。严格落实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1

0

0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8

0

0

0

0

0

8

(七)总计

32

0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2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是: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还不到位。工作任务量大,缺乏专职人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需要加强;三是对政策解读工作重视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20年,我办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强化措施,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拓宽公开载体。将政策性文件通过新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公开,便于公众知晓。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优化整合,更好体现公开效果和服务功能。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进行政策解读,并按时限要求各单位在新闻媒体、“两微一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发布,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