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林、羊小龙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 信息中心 ] [ 2008-4-30 10:40:09 ]
 

宣区组干任[2008]26号

孙埠镇、狸桥镇党委:

  经研究决定:
  徐  林同志挂职担任孙埠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溪口镇党委委员职务;
  羊小龙同志调狸桥镇工作,保留副科级。

 

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组织部
2008年4月29日

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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