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强、汪征跃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 信息中心 ] [ 2008-3-10 9:03:07 ]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区委研究决定:
  方  强同志任敬亭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敬亭山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汪征跃同志任沈村镇党委委员、书记。

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
2008年3月10日
 
 

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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