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政法委,区法院、检察院党组: 区委研究决定: 陈 新同志任区委政法委主任科员,免去其区法院正科级审判员职务; 免去孙述桃同志的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正科级检察员职务; 孙玉琴同志任区法院正科级审判员; 洪贵冬同志任区法院正科级审判员; 吴敬宏同志任区法院正科级审判员; 谢跃华同志任区法院副科级审判员; 石玉霞同志任区法院副科级审判员; 周红兵同志任区法院副科级审判员; 方帮礼同志任区法院副科级审判员。
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组织部2008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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