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杜爱鹏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 信息中心 ] [ 2008-3-4 8:53:42 ]
 

区委政法委,区法院、检察院党组:
  区委研究决定:
  杜爱鹏同志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免去其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小组办公室(区610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述桃同志任区法院党组成员,免去其区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左志平同志任区法院党组成员;
  免去陈新同志的区法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王秀华同志的区法院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刘军同志的区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组织部
2008年3月4日
 
 

来源:信息中心

  • 上一篇文章: 于沈杰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 下一篇文章:
  •  
     
    Copyright © 2006  宣州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