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区人〔2007〕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五十九条(四)款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孙立新同志任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杨 勇同志任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陈玉兴同志任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来源: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