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区组干任[2007]87号
区人事局党组,周王镇党委: 经研究决定: 葛贤胜同志调区人事局工作,免去其沈村镇党委委员职务,不保留副科级; 免去李旭东同志的周王镇党委委员职务。
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组织部2007年10月26日
来源: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