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稳步提高我区依法行政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皖政办[2006]20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0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安排如下:
一、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加强经济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制度建设,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障。做好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全民创业、促进新农村建设、规范征地拆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改进工作方法,坚持走群众路线,建立完善调研、咨询、论证、听证等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度,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增强科学性,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办理)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综合考虑“条件成熟、实际需要、群众关注”等因素,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调研、立项、申报、编制和组织落实。(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实施)
3、修订《宣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细则》,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经同级法制机构审查把关,未经法制机构审核,原则上不得提交制定机关审议和发文。(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办理)
4、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区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发布前,要按规定提请区政府法制办前置审查;乡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按规定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区政府法制办要按规定报市政府和区人大备案。建立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承办)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5、完善各类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区发改委、区国土局、区建委、区农委、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文化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分局等有关部门办理)。
6、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培育和发展、引导与规范,促进全民创业行动深入开展。(区民政局、区工商局、区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7、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细化操作程序,落实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区政府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办理)
8、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落实《宣州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区政秘[2005]168号),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强化行政审批责任。(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牵头,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办理)。
9、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和运用,逐步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容,方便公众获取、查阅政府信息。(区政府办、区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办理)
10、按照“先易后难、自上而下、分步推进、稳慎处理”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区人事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办理)
三、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1、修订《宣州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行重大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论证制度,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程度。(区政府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办理)
12、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适时对政府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开展评估,改进法律顾问为政府及政府部门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的工作。(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办理)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3、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设立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执法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奖励机制。(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区人事局、区监察局、区目标办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办理)。
14、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和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公示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办理)
15、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有关行政执法(管理)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的阅卷归档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办理)。
五、探索建立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
16、整合、执行好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解决民事纠纷的新机制。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制度,预防和化解民事纠纷。(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办理)
17、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安徽省信访条例》,完善信访工作配套制度,制定《宣州区信访事项复查办法》,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区信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办理)
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
18、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宣区政办秘[2005]64号),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机制,强化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承办)
19、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定《宣州区人民政府办理行政案件工作暂行规定》,完善工作程序和配套制度,强化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办理)
20、切实履行专门监督机关职责,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专门监督(由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办理)。
21、完善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区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七、提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22、营造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环境。结合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加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对《纲要》的理解,培训面达到1/3左右。(区人事局、区法制办、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办理)。
23.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年度培训不少于40学时。未完成学习培训任务或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办理)
24.将《纲要》纳入“五五”普法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区司法局、区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实施)
八、完善推进依法行政的保障措施
25、研究制定加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措施和办法,使法制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适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需求。(区编办、区财政局、区法制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办理)。
26、加强法制工作培训,强化法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认真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为本级政府和本部门贯彻执行《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区政府法制办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办理)
27、建立完善依法行政评价考核机制。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表彰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完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具体要求,并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区人事局、区法制办、区目标办牵头办理)
来源: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