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组织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室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综合分析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报告和有关文件;负责区纪委常委会、全委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督促检查区委、区纪委领导批办件、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承担文电运转、机要通信、文书档案、信息编发、保密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做好系统内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 二、监察综合室 负责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业务;负责以区监察局名义与区直各部门和全区各级政府的联系;负责组织办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有关纪检、监察的建议、提案;负责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的联络工作;对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进行政策调研和组织协调。 三、教育调研室 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新闻报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宣传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本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起草有关文件、报告;拟定全区纪检、监察的政策规定,承办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四、党风廉政建设室 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专项治理突出问题;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 五、执法监察室 监督、检查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开展全区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参加区政府和区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织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等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受理涉及行政效能、政风建设、外来投资者、侨资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行政机关(包括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工作人员的投诉,查处典型案件;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投诉事项;对区以下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投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情况综合;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全区投资环境形势和有关问题;组织开展上级政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部署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指导全区政风建设和政风评议工作;负责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承办区政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纪检监察室 负责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承办区管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区委、政府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综合、协调、指导全区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案件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案件的综合分析及统计工作。 七、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区纪委、区监察局检查处理的案件和区委、区政府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办的党纪政纪案件;受理有关的复议、复审、复查和复核案件;承办区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负责办理由区政府、区监察局给予行政处分的解除手续;负责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回访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八、信访室(举报中心) 承办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核查重要的举报案件;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指导区直单位、镇乡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的信访举报工作。 举报中心电话号码:3023465 投诉中心电话号码:3036822
来源: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