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自汉以来就为江南名邑,文化底蕴深厚。1995年,宣州区文化局被授予“全国文化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以传承先进文化为己任,坚持与时俱时,不断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了全区的文化工作。1999年宣州区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县(区),2002年,区文化市场稽查大队被评为全省行政执法先进集体,2003年区文化局被评为全省文管工作先进单位。 扎实推进群众文化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加大投入,资源共享,文化设施不断完善,会堂、影都、礼堂、社区文化活动广场为市民提供了高雅的文化场所;在乡镇,杨柳、狸桥、水东文化站相继成为省杜鹃花工程点,一批乡镇文广站走进全省、全市文化工作的前列。健全队伍,激励创新,文艺创作成果丰硕。每年都召开全区创作会议、书画家联谊会,推动专业创作队伍和业务创作队伍的建设。局创研室创作员创作的剧本《白果树下》、《豆腐麻传奇》、《豆腐宴》、《王婆卖瓜》等作品获得全国和全省大奖。散文、小说、诗歌创作势头强劲,成为全国性的创作基地。美术、书法创作作品丰硕,成绩斐然,《烟雨》、《山村秋色》、《为了明天》等100多幅作品在国外展出,获得全国大奖。新人辈出,一批青年书画家在省内外崭露头角。艺术家们不断地溶于生活,《一个戒毒者的心声》、《看见了炉火就想起了您》等音乐作品和舞蹈作品入选重要作品集并获奖。 宣州区文管办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文化局制定并实施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举报制度》、《承诺制度》、《听证制度》等,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严格办事程序,审批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始终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努力做到宣传教育和规范经营相结合。广泛开展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经营户的守法经营意识和广大市民依法保护自身的法律意识,文化市场步于健康发展的轨道。 我区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区级重点文物单位保护单位22处。国保单位广教寺双塔全国罕见、陈山遗址被誉为长江文明的代表。贯彻落实“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制订保护规划,努力使文物焕发时代的光彩。 宣州区文广局现设三个科室:群文人秘科、文管办、广播电视科。刘宗发: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文物、电影公司、人民电影院、宛陵剧场、招商引资工作。联系电话:3022167;郝敬荣: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群众文化,文化馆、创研室、乡镇文化广播站工作。联系电话:3023076;陈明: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联系电话:3023076;汪春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委、信访、办公室、文化市场、文管办、稽查大队工作。联系电话:302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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