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党组会议和以政协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做好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定、决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3、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总结政协工作经验,提出区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组织起草区政协的重要文稿;
4、协调和组织政协工作的宣传报道,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负责人民群众的来信和来访工作;
5、负责区政协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联系,协调有关工作;
6、负责以政协名义举办的各类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7、参与区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届中增补等有关工作;
8、负责区委、区政府交付的招商引资、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负责政协机关所联系的镇、村工作;
9、负责区政协文书、档案工作,政协机关的岗位目标管理、行政事务、后勤服务、接待工作以及老干部服务工作;
10、做好省、市政协交办的工作事项,承担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专门委员会办公室
1、组织、协调各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
2、负责指导各专门委员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专门委员会实施工作计划;
3、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研究探讨、总结交流专门委员会工作,指导、协助专门委员会做好调研报告、提案等重要文稿的撰写和提交工作;
4、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界别活动的服务协调工作,综合、整理和反映专门委员会、界别、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并跟踪了解落实情况;
5、密切与省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做好省市政协来我区开展活动的相关服务工作。加强与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及乡镇办事处的联系;
6、负责组织汇集、研究、整理和出版文史资料,组织委员提案的收集、交办、督办工作;
7、负责区政协委员、提案、提案承办单位的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8、配合区政协办公室做好政协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各专门委员会
1、制定、实施本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
2、组织委员认真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就全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深入开展视察、调研、考察等活动,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
4、团结和联系委员及各族各界人士,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5、做好委员视察、调研、座谈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6、积极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7、联系省、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协调联系与有关部门和对口单位的工作。
8、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加强对外交流交往。
二、领导分工
(一)区政协办公室
孙朝晖(主任):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文秘和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 政(副主任):分管行政工作。负责办公室的信访、综治、文明创建和档案等工作;负责有关会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门委员会办公室
顾采平(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三、各专门委员会领导
(一)提案委员会
主 任:顾采平 电话:3026792(办)
副主任:周 农 吴寒飞
(二)经济和科技委员会
主 任:黄 瑞 电话:3020560(办)
副主任:龚耀平 陈东风 陶林忠
(三)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副主任:许艳丽(主持工作) 电话:3014717(办)
李青云 张年青
(四)文教卫委员会
主 任:杨英东 电话:3020455(办)
副主任:严虹桥 郝敬荣
(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主 任:邱业凯 电话:3021201(办)
副主任:李忠东 强武松 张 清
(六)民族和宗教委员会
主 任:曹德勇 电话:3020701(办)
副主任:牛冬吉
(七)港澳台侨联络委员会
主 任:童东徽 电话:3013610(办)
副主任:陈智敏
(八)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主 任:朱东红 电话:3026792(办)
副主任:李光文 项冬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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