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职能 原宣城市宣州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组织实施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职能,划入区商务局。 (二)划入职能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 1、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定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逐步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把投资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进一步扩大自筹资金在公共服务领域投资权限。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工作的科学性。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和监督机构,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2、强化经济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加强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推进产业结构战略调整和升级。加强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加强产业政策研究和制定。加强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突出和重大问题的协调。 3、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研究拟定发展战略、规划宏观政策的职能。将对竞争性领域的行业管理转变为宏观指导,促进行业自律。
二、主要职能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政策,做好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工作。 (二)研究提出我区贯彻国家财政金融政策的建议,以及运用投资、财政、信贷、价格、国外贷款、国家储备等重要经济手段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地方投融资政策措施;编制申报全区企业债券发行计划;研究产业政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负责宏观经济运行的调节,协调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以及多种所有制经济状况,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区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四)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研究提出投资和建设领域重大政策;综合编制全区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争取逐步安排财政建设性资金、政府性各项专项建设基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安排政府拨款建设项目以及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安排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积极争取上级投资,按照分工实施对重点项目的稽察。 (五)研究分析区内外市场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节;研究提出重要商品的储备建议;组织制定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区域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全区市场体系建立;提出现代物流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六)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拟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提出全区国土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战略,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措施。 (八)研究提出全区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及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制定全区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九)做好区域联合和经济协作工作,开展对内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策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监测工作。 (十)拟定和制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起草和实施;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十一)组织、协调、处理三峡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经济开发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行政编制1名、工勤事业2名,共计3人)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政务信息、档案、人事工资、保密、信访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以及系统内电子政务的组织协调;制定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参与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经济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负责涉及本系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和干部培训工作。 (二)综合科(行政编制2名) 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的建议;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研究区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政策建议和对策措施;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预期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区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旅游、政法、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工作,参与编制和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规划平衡与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建议和规划;提出人口、资源、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环保产业相关工作。研究就业、居民收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战略、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区农业类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以工代赈”计划,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编制全区和区域性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提出全区工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参与研究重点工业规划,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研究和分析服务业发展状况,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服务业的发展;研究拟定煤炭、电力、石油、天燃气等能源发展规划,衔接平衡能源重点企业发展规划和生产建设计划,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布局和能源节约与发展新能源的建议;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建议;负责各种交通运输的综合平衡和重大问题协调;研究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状况。参与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三)重点建设项目科(行政编制2名) 综合管理全区重大建设项目。负责研究和安排财政建设性资金,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和公益项目建设;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申报争取上级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性资金;审核工业重大项目;申报争取工业国债项目资金和工业发展“三高”项目资金和相关建设项目;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作,研究提出引导科技投入的政策,组织推动技术创新投入政策。申报和争取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和资金。争取和安排农业和农村重大建设项目;负责全区重点市场项目的审核,并积极争取上级服务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审核和上报能源建设重大项目;实施对煤炭、电力、石油、天燃气等能源管理;协调电网建设等重大问题;编制和实施年度电力计划,衔接项目布局,审核交通运输建设重大项目;研究提出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投资年度计划。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的招投标指导协调工作。审核和申报全区项目建设投资概算调整、初步设计等,参与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编制1名)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期资产投资的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调控政策和措施;综合管理基本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研究基础产业项目,对不使用政策性资金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投资项目进行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管理的服务工作。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办公室(行政编制1名)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
四、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分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单
周百平(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方云峰(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体改科,机关党建、帮扶、信访等工作; 谢长征(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项目科、投资科以及招商引资等工作; 夏国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经动办、机关工会、妇委会、关工委等工作; 黄 彬(党组成员、三峡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主持三峡办工作,分管综合科以及新农村建设等。
各科室负责人: 何艳同志任发改委办公室主任; 袁文祥同志任发改委综合科科长; 汪海洋同志任三峡办、项目科科长; 刘国华同志任投资科科长; 杨静同志任经动办、体改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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