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

[ 信息中心 ] [ 2006-9-27 11:54:25 ]
 

一、主要职责
    ㈠办公室
    1、办理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管理和对外联络协调工作。加强与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联系,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布置,统一安排有关工作,搞好综合、协调、服务。
    2、根据《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安徽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协调相关工委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监督事项的具体工作。协调有关工委做好视察、执法检查、评议、调查研究等工作。和各工委共同做好“一府两院”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以及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并向常委会议和主任会议报告。
    3、负责协调做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及其他会议的会务工作。
    4、负责组织起草文件、材料。编写《会报》、《主任会议纪要》、《宣州人大》、《人大信息》、《送阅材料》、《大事记》等刊物、材料,并负责文件材料的把关核稿工作。
    5、组织制订岗位责任制,负责岗位责任制落实的检查考核。抓好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并负责做好文明创建、综治、党建、机关安全保卫等中心工作。
    6、做好文件收发、文书处理、机要保密、材料打印及印鉴、档案、图书资料的管理。
    7、负责机关人事工资、财务财产、行政事务的管理、车辆调度管理和行政经费的使用安排以及接待工作。
    8、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9、做好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0、办理常委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各工作委员会
    1、为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审议“一府两院”提出的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工作报告、汇报,事先做好调查和预审,提出建议和意见。
    2、对常委会交办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
    3、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且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或建议。
    4、对与本工作委员会工作范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本级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规定、办法、条例的执行情况和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
    5、检查了解与本工作委员会工作范围有关的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命令、规章和行政措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有无抵触,如有抵触应及时提出建议,必要时要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6、按上级人大的要求,组织征求与本工作委员会工作范围有关的法律、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并整理上报。
    7、负责起草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文件、材料,协助督办与本工作委员会工作范围有关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8、加强与省、市、区人大代表和各乡镇人大的联系,为各级人大代表活动做好指导服务工作,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办公室领导分工

    丁立群主任: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电话:3022055)
    杨红丹副主任:负责信访接待室工作,分管机关综治、文明创建等项工作。(电话:3012550)

三、各工作委员会领导分工:

    1、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主任:项书彬(电话:3025122)  副主任:金成星
    2:财经工作委员会                          主任:江国平(电话:3025122)
    3、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主任:文安泰(电话:3025717)
    4、 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              主任:余永刚(电话:3025225) 副主任:张玉兰
    5、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主任:吴爱霞(电话:3025225) 副主任:徐德新
    6、研究室:                                     主任:李声启  (电话:3025717)  

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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