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依法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规划;依法调处土地、矿产资源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负责全区规划区外的土地市场和土地资源管理,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组织并管理全区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等。
二、领导分工 高定产: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建材市场。 宛树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规划用地。 司家顺: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矿产资源管理、地籍测绘、法规监察。 吴德喜: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监察、人事教育。 丁玉蚌: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工作。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丁玉蚌(电话:3023303) 规划用地科:冯正华(电话:3023842) 地籍测绘科:汪骏(电话:3024305) 法规监察科:李维华(电话:3025202) 矿产资源管理科:徐晓鹏(电话:3014050) 土地执法监察大队:承孝阳(电话:3025202) 城区国有土地管理所:宋吉林(电话:3010697) 地价评估所:许光明(电话:302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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