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

[ 吴昊 ] [ 2008-9-5 8:36:53 ]
 

    为进一步扩大我区新农村建设示范单位的范围,根据安徽省“千企联千村,共建新农村”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2008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9月3日我局参加了由区人大组织的新农村建设对口联系帮扶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区新农村建设指挥部【2008】7号文件,明确了帮扶工作的工作目标和帮扶的具体内容;随后洪林镇钟良胜书记汇报了洪林镇的新农村建设情况、建设中的困难与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我局作为洪林镇新农村建设帮扶单位也在会议上作了重点发言,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唐荣华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克服建设中的畏难情绪,他还提出了新农村建设应对各类建设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各类补贴实行统一集中使用的建设管理思路,争取把新农村建设做好做实。同时他强调作为司法行政部门,在洪林镇的新农村建设中一定要发挥好我们的职能作用,抓好普法“浇灌工程”、开展好“法律进乡村”等活动,为洪林镇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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