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环境监察大队按照全区环境保护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全队人员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团结一致、求真务实,不断化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宣州区环境监察大队承担着全区26个乡镇办事处和2个经济开发区环境监管、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污染源监控、环境安全、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排污申报与核定、排污费征收、环境信访和环保专项行动等工作任务。根据法律授权,受局机关委托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我队将以“百名科长考评”活动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政务公开”、“阳光操作”制度,不断加强效能建设。加大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指导企业环境管理,积极调处环境污染矛盾和纠纷,把发展地方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为实现我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实现“生态文明”宏伟目标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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