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区政府在水东镇开展的省道两侧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水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摸清家底,对省道两侧22家小土窑明确了由镇村干部分工到户,限期拆除。并采取稳妥措施,扎实推进。对8月20日前自行拆除的,镇政府奖励2000元/户,8月20—30日拆除的不予奖励,9月1日后由区政府组织人员强行拆除。
目前,已自行拆除6家,剩余土窑已闭火停产。
来源:信息中心